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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稳固,关乎事业长远发展,而严明的组织纪律则是换届工作顺利推进的生命线。当前,省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正在有序开展,党中央三令五申强调严肃换届纪律,其中,严厉整治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更是维护换届公平公正、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每一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应深刻学习换届纪法知识,认清拉票助选的严重危害,严守纪律底线,让换届过程成为凝聚奋进力量、涵养清风正气的过程。 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是对组织纪律的公然漠视和严重践踏,其表现形式多样、隐蔽性不断升级。从传统的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到隐蔽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从直白的电话游说、上门拜访,到变相的委托说情、联谊造势,拉票助选行为披着“人情往来”“争取支持”的外衣,本质上是权力寻租、利益交换的歪风邪气。拉票与助选虽各有侧重——拉票多为候选人本人或授意他人为自身争取支持,助选则是他人为特定候选人站台助力,但两者都违背了组织原则,干扰了换届秩序,破坏了选人用人的公正性,让真正德才兼备的干部被埋没,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 纪法面前没有例外,拉票助选必受严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贿选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更是将拉票助选列为“十严禁”重点内容,明确提出“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从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到近年来各地通报的基层换届拉票典型案例,一系列严肃查处的案例彰显了党中央对换届违纪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也警示着全体党员干部,换届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危害,远不止破坏一次选举那么简单。从政治层面看,它侵蚀党内政治文化,破坏政治生态,损害党的公信力,让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产生质疑;从社会层面看,它助长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挫伤踏实干事、廉洁自律干部的积极性,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从长远来看,它会导致选出的干部脱离群众、能力不足,影响地方发展和民生改善,最终损害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些教训深刻表明,唯有坚决纠治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才能守住换届工作的底线,确保选贤任能、凝心聚力。 整治拉票助选、严守换届纪律,需要构建教育、监督、问责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方面,要强化纪法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专题学习、典型案例剖析、谈心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换届纪律知识,明确纪法边界,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思想上杜绝拉票助选的念头。另一方面,要强化全程监督,畅通12380、12388等群众监督渠道,发挥巡视巡察、巡回督查、现场督导的作用,对换届各环节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监督,让拉票助选行为无处遁形。同时,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铤而走险搞拉票助选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倒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换届工作的核心是选贤任能,目的是凝聚力量、推动发展。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自觉把换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主动参与到维护换届风气的行动中来。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拧紧责任链条,筑牢换届纪律防线。 换届纪律无小事,清风正气护发展。当前,换届工作正在关键时期,唯有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决纠治拉票助选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才能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选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以换届之“严”涵养政治之“清”,为新时代新征程各项事业发展筑牢坚实的组织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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