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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拦路虎,而新型腐败与隐性腐败的隐蔽化、复杂化,更让反腐败斗争面临“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三重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这一重要论断为新时代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唯有以技术为刃、以制度为纲、以协同为势,方能刺破腐败伪装,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提高反腐败穿透力,首需以技术赋能打破“发现滞后”困局。在“影子公司”代持、“期权腐败”延迟兑现等新型腐败面前,传统监督模式难以为继。如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正成为监督利器,通过构建权力运行数据图谱,对异常资金流向、关联关系网络进行穿透式分析,让隐性利益输送无所遁形。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调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证据指引》,更与技术手段形成互补,明确了“影子股东”“非直接利益交换”等行为的取证标准,实现了技术赋能与规范指引的双向发力,推动反腐败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事中监控”转型。 制度创新是提高反腐败穿透力的核心支撑。腐败的隐形变异,本质上是对制度漏洞的钻营。筑牢反腐防线,既要完善“不能腐”的约束机制,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的制度体系,对权力集中的领域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从源头压缩腐败空间;更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通过“负面清单”划清红线,明确各类隐性腐败的认定标准,让“看似合规的操作”无处遁形。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等重点领域腐败,深挖政商勾连、“旋转门”等新型腐败,正是通过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让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让腐败分子“手段再新也逃不过法律制裁”。 协同发力方能凝聚穿透腐败的强大合力。新型腐败往往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打破了传统监督的责任边界。这就需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与司法机关法律责任的协同联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监督网络。从许超凡外逃17年被强制遣返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反腐败不仅需要国内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更需要深化国际合作,构建跨境反腐天网。通过加强与各国执法司法合作,完善反跨境腐败法律体系,让境外不再是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彰显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廉洁文化建设则为提高反腐败穿透力提供了思想根基。要深入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常态化廉洁教育,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新型腐败的隐蔽性危害,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同时,要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蝇贪蚁腐”无处藏身,形成“人人参与反腐、人人监督权力”的良好局面,让腐败行为在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立体网络中无所遁形。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提高反腐败穿透力是应对腐败新动向的必然要求。以技术赋能破解“隐蔽之困”,以制度创新筑牢“防控之基”,以协同发力凝聚“整治之力”,方能持续提升反腐败斗争的精准性与实效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唯有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才能打赢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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