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nwpjnfis 于 2025-10-29 13:15 编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以党内法规形式构建起减负长效机制,为破解基层治理顽疾、激活社区服务效能提供了根本遵循。基层作为政策落地的 “最后一公里”,社区作为服务群众的 “前沿阵地”,唯有将减负要求转化为实干动能,才能真正夯实治理根基、增进民生福祉。 一、精文减会破桎梏,释放社区服务新效能 形式主义最直接的危害,是将基层干部困在 “文山会海”“痕迹管理” 的牢笼中,挤压服务群众的核心精力。《若干规定》直击痛点,从文件数量管控、会议规格压缩、督查方式优化等方面作出刚性约束:明确地方文件篇幅、会议时长的具体限制,严禁以 “留痕”“批示” 作为考核标准。这些举措实施后,各地基层单位的不必要事务显著减少,社区干部得以从繁杂的迎检填表工作中解脱,投入到民情走访、矛盾调解、民生代办等实际工作中的时间显著增加,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得到提升,让社区服务从 “纸上” 落到 “心上”。 二、权责对等除顽疾,夯实基层治理硬支撑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负担过重的深层症结在于权责错位、资源下沉不足。《若干规定》精准施策,一方面通过权责清单划清 “边界线”,严禁上级以 “属地管理” 名义转嫁责任,明确县及以下考核的统一组织实施机制,杜绝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另一方面推动资源力量下沉,要求上级部门在交办任务的同时提供必要支持,将更多管理权限和服务资源赋予基层。在政策推动下,部分地区基层不合理的任务负担得到清理规范,配套的资源保障逐步到位,有效解决了基层 “有责无权” 的困境,让基层从 “被动承压” 转向 “主动作为”,为治理体系筑牢根基。 三、严管厚爱激活力,构建实干担当好生态 减负不是 “减责任”,而是通过松绑解压激发基层创造力。《若干规定》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既以 “钉钉子精神” 整治形式主义,对 “形象工程”“层层加码” 等问题强化监督问责;更通过容错纠错机制为实干者撑腰,明确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避免未经核查随意追责,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在落实过程中,注重保护基层探索创新的积极性,对干部在工作中因经验不足出现的疏漏,符合容错情形的予以容错,同时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评价指标,让 “干实事者得认可”。这种 “减负 + 赋能” 的双重导向,既破除了基层干部 “多干多错” 的顾虑,又树立了 “实干为要” 的鲜明导向,让基层干部能够放开手脚抓落实、敢闯敢试解难题。 基层稳则国家稳,基层强则国家强。《若干规定》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唯有各级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协同推进政策落地,才能让减负成果持续巩固。当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束缚中彻底解脱,以饱满热情投身治理实践,基层治理必将更有温度、更具效能,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最坚实的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