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纪为镜 照见初心与使命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推动严的基调一贯到底”,而近期查处的田丽霞、章更生等案件警示我们:纪律防线一旦失守,初心使命便会崩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更是党员干部检视初心的“镜子”,唯有常照常新,方能行稳致远。 纪律之镜,照见信仰纯度。田丽霞“对抗组织审查”,章更生“搞迷信活动”,两人违纪违法的起点都是理想信念的动摇。新《条例》在政治纪律中增写“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的处分规定,正是针对此类信仰滑坡问题精准发力。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宝安区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红色故事宣讲等活动,让党员在历史熏陶中补足精神之钙。这印证了一个道理:纪律约束离不开思想引领,只有坚定信仰,才能在诱惑面前站稳脚跟。 纪律之镜,照见权力边界。从章更生“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到田丽霞“在工程项目领域大搞权钱交易”,违纪行为的核心都是权力滥用。新《条例》对此作出针对性修订:在廉洁纪律中完善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干预插手行为的追责条款。这些修订并非简单“加码”,而是明确权力行使的“禁区”。正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的,要“紧盯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既是对干部的保护,更是对人民利益的守护。 纪律之镜,照见责任担当。新《条例》增写“不敢斗争、不愿担当”的处分规定,释放出“严管与厚爱结合”的鲜明信号。宝安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既要求党员严守纪律底线,又鼓励其在治理中主动作为,通过“传帮带”机制培养小区治理骨干,实现了“纪律约束”与“干事热情”的统一。这提示我们:纪律不是干事的“枷锁”,而是担当的“后盾”。只要在纪律框架内积极作为,就应得到鼓励与支持;反之,若借“干事”之名突破纪律红线,则必然受到严惩。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新《条例》的实施与典型案例的查处,共同构成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拳”。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以纪为镜,常掸思想之尘、常思贪欲之害、常破心中之贼,让纪律规矩成为日常习惯,用初心使命书写时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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