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作为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本应是活力与效率的汇聚地,却长期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沉重枷锁”束缚得难以喘息。文件“红头”悄然变“白头”,会议“层层嵌套”无休止,督查“花样百出”应接不暇,考核“千分细则”繁琐至极……这些顽疾如同无形的黑洞,不仅吞噬了基层干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使得“痕迹管理”大行其道,取代了实际的工作成效,“层层加码”的乱象频发,严重偏离了政策的初衷与导向。 《若干规定》以精准的“小切口”设定了严格的“硬约束”,针对七大关键领域,提出了21条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严格把控文件数量与字数,明确要求地方部门文件一般不得超过5000字,专项任务文件则不得超过4000字;严格控制会议频次与规格,规定综合性工作会议每年不得超过1次,且不得随意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避免会议“层层轰炸”,这些条款犹如一把把锋利的手术刀,直指基层负担的核心痛点,彰显了党中央对于基层减负“一抓到底、绝不松懈”的坚定决心。 为了从源头上管控基层负担,文件还增设了“与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环节,要求地方部门在起草政策时,必须同步评估政策对基层的实际影响,避免出现“政策打架”“责任转嫁”等乱象。例如,某市在制定乡村振兴考核方案时,就因未通过减负评估而被退回修改,最终删除了“每月报送3次台账”等冗余条款,有效减轻了基层的负担,让基层干部能够更加专注于实际工作。 然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基层减负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若干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整治工作已经进入了“深水区”:这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减负与赋能相结合,确保“减负不减责、减负不减效”;也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形成有效的震慑力;更需要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服务群众。 从“基层减负年”的提出到长效机制的建立,从解决突出问题到破解深层次矛盾,党中央始终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为基层治理现代化铺就了坚实的路基。当干部从繁琐的“台账员”“迎检员”角色中解脱出来,回归到“服务员”“实干家”的本色;当政策落实不再被“层层加码”所消耗,而是能够直达基层、惠及民生,中国式现代化的基层根基必将更加稳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也必将更加充实、更加可持续。 破形式主义之茧,方能见基层减负之春。《若干规定》的落地生根,不仅是一场作风建设的攻坚战,更是一次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唯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让基层干部真正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投身工作,让党的政策更加精准、高效地直抵民心,让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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