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党政机关拧紧“节约阀”、筑牢“作风堤”提供了有力遵循。 一、筑牢制度堤坝,让节约有章可循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2013年出台的《条例》,有效遏制了一系列作风突出问题,推动形成反浪费制度体系。此次修订与时俱进,完善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等各项规定,进一步筑牢反浪费制度堤坝。各级党政机关应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将其作为行为准则,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让节约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 二、践行过紧日子,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新修订的《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使用管理、政府采购监管、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等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勤俭办一切事业。在经费使用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上,如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投入,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三、树立正确政绩观,杜绝“形象工程” 《条例》突出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领导干部应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决定重大事项时,要从实际出发,力戒大手大脚、寅吃卯粮。要把精力放在抓改革、促发展、干实事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群众认可,对因政绩观错位造成严重浪费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四、狠刹浪费歪风,营造节约氛围 铺张浪费之风不可长。要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各项节约规定。严禁超标准采购、公务接待、建设或装修办公用房,防止在各类活动中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浪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