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这一制度的出台,不仅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成果的固化升华,更释放出以“制度之治”推动节约型政府建设的强烈信号,为全社会树立了标杆。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本色。从延安时期“精兵简政”到新中国成立后“勤俭建国”,从中央八项规定剑指“四风”到此次《条例》细化制度约束,我们党始终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革除奢靡浪费积弊。当前,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既是对“过紧日子”要求的制度化回应,也是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全社会形成新风尚的关键之举。 《条例》的突出亮点在于构建了全链条、可操作的制度体系。例如,明确要求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严控“三公”经费;推行无纸化办公,杜绝“文山会海”;规范公务接待标准,严禁变相旅游;强化公务用车管理,遏制“车轮腐败”……这些规定直击浪费顽疾的“七寸”,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具体禁令,实现了从“靠自觉”到“靠制度”的跨越。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强调监督问责,将反浪费纳入干部考核,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落实《条例》,既要“破”字当头,坚决纠治餐饮浪费、过度包装、节庆泛滥等形式主义问题;也要“立”字为要,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更深层次看,反浪费绝非一时之策,需融入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以数字化手段推动精准监管,以公开透明倒逼责任落实。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反浪费从“运动式治理”迈向“常态化治理”。党政机关带头拧紧“节约阀”,必将带动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文明风尚,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宣恩更应以此为契机,将节约理念贯穿于城乡治理、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之中,让贡水两岸清风常在、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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