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问题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构筑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堤坝,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优良作风取信于民,带领中国人民稳步前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 党政机关要全面增强节约意识。树立牢固的节约意识,是杜绝浪费的基础。各党政机关要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古语有“成由节俭败由奢”,这个道理至今仍然适用。勤俭节约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劳动人民的美德,虽然现在是物质极大丰富的新时代,我们仍要奉行勤俭节约的方针,提倡节俭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坚决反对奢侈办公现象,让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世代传承。 党政机关要打造厉行节约知行合一好形象。在知中做,在做中行。建立良好的思想基础,就要严格执行,不断提高制度效能。参照《条例》规定,各党政机关要对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的财经制度执行到位。强化日常管理,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每一件具体事情上坚决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浪费的现象。 推进厉行节约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责。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从源头上遏制奢侈浪费之风,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做好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治问责。多措并举,积极倡导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领头雁”的效应,自觉把节约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细微处做起,用实际行动践行节约新风尚,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朝着更加美好的明天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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