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党政机关在新时代下持续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深感此条例的修订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勤俭节约,一直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从革命战争年代“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勤俭建国”,再到如今国家繁荣发展阶段,这一优良传统始终贯穿其中。在当下,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发展任务艰巨,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不仅是对有限财政资源的合理利用,更是向全社会传递艰苦奋斗、共克时艰的积极信号。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党中央三令五申,浪费现象在部分党政机关中仍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在公务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超标准接待屡禁不止;有的地方在会议活动中追求形式,大操大办,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还有的在办公资源使用上,缺乏节约意识,水电浪费、办公用品过度采购等问题突出。这些现象不仅背离了党的宗旨,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新修订的《条例》犹如一记警钟,再次为我们敲响了厉行节约的战鼓。《条例》与时俱进完善了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等多方面规定,明确了各项标准和要求,让节约有章可循、违规有处可罚。比如,在公务接待方面,明确规定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酒,严格控制陪同人数,这一规定直击以往接待中的铺张浪费问题,从细节处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对于我们基层党员而言,要积极响应《条例》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办公经费预算,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在参与公务活动时,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切实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我们还要发挥基层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向群众宣传《条例》精神,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树立节约意识,让勤俭节约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相信在《条例》的严格约束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党政机关必将以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高效的资源利用,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作出更大贡献,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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