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基层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制度,强化“四个意识”。完善监督机制需聚焦“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建立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实施细则,制定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处置等12类权力清单,绘制流程图并向群众公示;二是推广“互联网+监督”模式,如湖南省建立村级财务“云监管”平台,实现资金流向实时追踪、异常操作自动预警;三是强化群众监督,设立“村务监督日”,邀请老党员、村民代表参与项目验收、资金审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清则流长,廉则行远。”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保障。唯有以制度约束权力、以监督防范风险、以文化浸润人心,才能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三农”工作队伍,让清廉之风吹绿希望的田野,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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