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激发青年发展活力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通过11条稳就业政策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推动企业吸纳,增强就业机会 《通知》明确了多项激励政策,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于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青年,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国有企业继续执行增人增资政策,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可获得剩余见习补贴。这些政策均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此外,《通知》提出实施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建立企业集群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打包办理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和助力人才发展系列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强化创业支持,拓宽就业渠道 为进一步支持青年创业,《通知》强调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通过大规模组织招聘对接服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定向送资源、送岗位、送服务,确保招聘频次和质量。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地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 同时,强化青年求职能力训练和学徒培训,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确保今明两年每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 精准帮扶就业困难青年,优化服务环境 针对就业困难青年,《通知》提出专项帮扶行动,强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各地要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同时,强化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量身制定帮扶计划,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通知》还强调,推进档案接收、补贴申领、社保缴纳、落户手续等“一件事打包办”,指导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普遍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一站式服务。此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也是《通知》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此次通知的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联手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推动了政策的落地实施,为广大高校毕业生和青年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优质的就业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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