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 “人民”是一切的准则和基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作用,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诸多显著优势中,党的领导是最大优势。回顾过往,正因为有党的坚强领导,党和国家事业才能战胜各种艰难险阻,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展望未来,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才能如期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凝聚起亿万人民的磅礴伟力,在新的道路上续写新篇章、创造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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