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方案从7个部分5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赋予浦东新区更大自主权,支持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支撑。 选择浦东新区进行综合改革是大势所趋。上海浦东新区开发开放30多年来取得的显著成就,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有效探索。这次发布的方案是中央对浦东新区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起到引领作用寄予的厚望,也是国家一个重大的战略部署。集齐航运、金融、贸易、科创多类资源优势于一体的浦东,为综合改革试点提供了有利的发展基础。同时,中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就在浦东,上海自贸试验区承担了多项国家重大战略,为综合改革试点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场景。再就是,上海法规机制日趋完善,相关法规有效破解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为浦东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创造力和引导力是方案的亮点。上海,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浦东新区更是前沿阵地的排头兵。为完善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方案》提出,制定实施浦东新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有序放宽电信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探索构建数字经济规则体系、优化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措施;探索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商事调解制度规则等。在自贸区制度创新经验基础上,在市场准入、数据交易、商事调解、金融开放、商品和要素跨境流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前瞻性制度创新和开放,都体现出浦东新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上的创造力和引导力。 提炼可复制推广的成熟经验是方案的目的。浦东新区是具备改革场景、具备率先突破条件的关键领域,在制度型开放、科技创新、人才发展、营商环境、城市治理等方面推出了一批实质性举措。其次,落实要求协同联动和精准有效强调了各部门推进工作需要具有整体式的、全方位的、立体式的协调性。再者就是,强调了经验的借鉴吸收和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既立足实际开展差别化创新,也注重互学互鉴。浦东新区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行得通、干得成的举措,也要及时总结提炼和复制推广,更好发挥试点地区相互促进和对全国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提炼出来可供全国复制推广的成熟经验。 共赢浦东,共创未来。“到2027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浦东再次扛起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大旗,吹响高质量发展冲锋号,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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