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始终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石。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厚植和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权威是危难时刻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的根本依靠。”重大历史关头,重大考验面前,领导力是最关键的条件,党中央的判断力、决策力、行动力具有决定性作用。新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核心政治优势。今天,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要更好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迫切需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既是基层党组织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践创新,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的生动体现,通过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努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强化群众路线,充分依靠群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准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和矛盾。”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关键所在。一方面要充分汲取枫桥勇于实践创新、放手发动群众的宝贵经验,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主体多元化、诉求复杂化、类型多样化等特点,优化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的顶层设计和力量配置;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基层多元利益协调机制、参与监督机制、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等,让群众、社区在机制体制约束下理性交互,发挥群众“自治”力量,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实践,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效果。60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对法治的需求在不断变化,“枫桥经验”从起初的社会改造,到后来的维稳,再发展到促进社会和谐,充分证明了法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最优方式。所谓法治,就是通过完善立法、健全法治实施和法治监督等法治体系,使基层各项公共事务都能有法可依、有法能依。要想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引导与保障功能,首要的是加强社会工作者和调解人员的培训,增强社会工作者依法办事能力,使法律工作者在处理矛盾纠纷中能够做到合法又合情理。同时派出法律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基层,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调解和普法宣传服务,学习运用枫桥干部群众构建法律服务小分队、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设置法律服务咨询日等形式丰富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既可以处理好居民家门口的纠纷“小事”,将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又能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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