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一个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规定了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方面的根本准则,同时也规定了一个国家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实现民主政治的路径,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和国家政权的组织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任和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一切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规章都将被宣告无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和推动下,我国宪法实施的实践不断丰富,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5次通过宪法修正案,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设立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召开全体会议195次,服务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41件,修改法律101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4件,有力确保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 宪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为国家发展提供了法治基础和制度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身国情的中国特色。因此,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法治建设实践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总结,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形成的法治道路。宪法作为国家发展的法治基础,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其规范性、保障性和引领性,为构建现代化的法治国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全面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宪法将持续发挥重要作用,引领着中国朝着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不断前行。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其能否得到人民的信仰至关重要,关系到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局性问题。培育宪法信仰、建设法治中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使命。只有树立对宪法的坚定信仰,尊重宪法权威,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人心,才能够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为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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