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一直是党和人民高度重视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引领各级党组织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发扬“枫桥精神”,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至关重要,而“枫桥经验”正是我们党和人民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法宝,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枫桥经验”诞生于1963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团结群众、教育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法。此后,历经几十年实践,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社会治安工作品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是坚持和发扬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发扬“枫桥精神”,首先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我们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注群众需求,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获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是社会治理的基础,要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干部队伍。同时,要加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要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新时代社会矛盾呈现出新特点,要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法治思维,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人民群众在遇到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问责,提升执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确保社会治理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发扬“枫桥精神”,构建和谐稳定社会,需要我们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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