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使用学习强国APP时,看到了习总书记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的新闻,内容提到总书记11月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笔者学艺不精,对“枫桥式工作法”不太了解,为此特地去网上搜索了相关信息。原来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干部群众,创造了一种“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被誉为“枫桥经验”,毛主席当年就专门作出批示,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后面随着时间的迁移,经历一系列补充完善,“枫桥经验”演变为“枫桥式工作法”,它的核心原则包括: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以及充分发挥群众自治力量。 可能有部分基层的同志和笔者一样,对“枫桥式工作法”这一名称不够熟悉,但原来它早就广泛运用在了基层治理工作中,例如大家在处理信访调解工作时,耳熟能详的这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是出自于“枫桥式工作法”。 近些年,随着经济水平的持续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群众的生活条件变好了,受教育程度变高了,权益保护意识增强,对居住环境、公共安全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也提高了,这些都是对基层工作者业务能力的新挑战。特别是前几年疫情防控期间,相信大家直观感受到基层工作的难度。因此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话,认真学习“枫桥式工作法”,结合本土实际情况和岗位职责,将其运用到工作中,把为民服务质量提升一个台阶,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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