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检监察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监督对象数量的成倍增长、监督领域的明显扩大与传统纪检监察力量短缺、手段单一之间的矛盾成为了当前阻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大数据与信息化的发展与应用恰好提供了优质高效的解决方案,借助科技的力量为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已经成为新的趋势。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这些重要会议的精神对党委政府更好发挥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那就是要主动利用新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充分提升行政效能。 当前,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蓬勃发展,中国的网民数量激增,截至2021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较2020年12月增长2175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1.6%,为社会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发展的温床。而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强化了数据的整合、共享、开放,实现跨系统、跨部门的高效协同,为数据系统的构建提供了技术支撑。 大数据应用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手段,在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信息技术逐渐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业务的变革。 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看,对在新技术手段条件下如何提高政府管理效能、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填补行政管理制度规则空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也有利于改善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率,为数字政府治理的研究提供纪检监察领域的理念和模式,同时也是对纪检监察领域大数据应用研究的补充。 传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模式在时间成本、人力成本、物力成本上消耗非常大,能够监督的领域、处置的问题线索、调取的证据、分析的手段相对有限。大数据的应用有利于实现全员、全域监督,将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有利于拓宽办案思路、改进执纪执法方式、提升审查调查成效;有利于对案件数据统计分析,找准监督发力点和整治关键点,抓好案后治理、发挥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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