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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就2020年底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目标任务做出重点部署。时间紧、任务重,各地需加紧谋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按期完成预期目标。(11月22日,中国环境报)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期农村发展指明方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做出重点部署。
随着我国人口的迅速增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业产业化和集约化程度的高速发展,农业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多个流域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国主要重视工业污染,很少考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其治理措施也多是针对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的治理方面急需制度化措施。
为了加快我国农业污染防治进程,应将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应用,限制不利环境技术的产生,包括对新的农业技术研究的立项审批和成果的推广使用,需要考察其对环境的影响。对不利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技术,可通过宣传引导限制其研究和使用,可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加以制止。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部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统一监督指导。同时计划要求做好宣传工作,让农民清楚明白农村治理污染的重要性,积极参与进来,树立农民主人公意识,改变以往由政府唱独角戏的局面。根据农村现实情况,树立市场主体作用,引进资金和技术,增加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方面政策和资金的扶持,提高治理的专业化和有效性。实现治理的可持续,标本兼治,努力建设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作者:刘尚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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