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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执法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场景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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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0 10: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城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仅仅依靠传统的“现场执法”手段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管理高质量的要求,加强非现场执法,对于破解现场执法时间滞后、处置效率低、人为因素干扰等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可以应用非现场执法手段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一是渣土运输整治工作。渣土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如有未采取密闭措施导致物料散落、跑冒滴漏、产生扬尘污染等情况,执法人员经常苦于无法固定证据,即使在路面发现散落的渣土,也无法对其追根溯源。二是车辆超限超重的执法工作。目前,整治超限的方式是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在固定点位进行蹲守,设置磅秤并引导车辆过磅称重,随后计算超限率,根据计算结果确定是否进行处罚,这种方式不仅费时费力,同时,由于不可能每天派人蹲守,整治的效果也比较一般。三是共享单车乱停放的整治工作。共享单车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难,但也衍生出无序停放、横七竖八随意挤占道路等问题,一方面影响通行安全,同时也有碍街面整洁。执法人员日常巡查的范围比较有限,同时,法律法规规定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在两小时内未按规定停放车辆,执法人员才可对其开具文书并进行立案,使用非现场执法,可以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成本以及时间成本。
  对于上述情况,措施之一是非现场执法的硬件设备的完善。如在大型车辆通过较多的路段、桥梁设置电子磅秤和摄像头并进行联网,一旦有超限车辆通过,立即进行提示并抓拍下车牌号,不仅能让城管执法工作更有针对性,还能固定证据,有利于进行后续的案件处理。措施之二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非现场执法不能只靠一个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才能予以推进。如与建交委互通在建以及将要开工的工地、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等资料。掌握全区在建以及将要开工的工地、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等资料可以使城管部门在执法前先进行源头控制,城管部门可以通过上门宣传教育的方式,向该类场所的负责人普及相关法律,将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在超重车辆以及渣土车的整治方面,可以与交警部门互通信息,在非现场执法过程中,即使抓拍到超重车辆或渣土车辆散落、飞扬的情况,光凭一张照片、一个车牌号也不能进行后续操作,与交警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查出车辆背后所属的个人或公司,如此便可形成证据链,推进案件的后续处理。

投稿人:小高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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