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为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供了标尺,更利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作为教师的我们要严格对照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能够堪当立德树人的重任、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员。 一、“德”的要求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在工作中,我们应该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准绳,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力争做好各项工作,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待自己的工作,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承担的使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在家长、学生中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能够顾全大局,作风踏实、为人诚实。 同时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的要求,指导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不以权谋私,不非法取利。平等对待学生、关爱每一名学生,建立了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没有违反师德被惩处的记录。 二、“能”的要求 作为教师,教学是主阵地,每节课应该做到认真备课,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课堂上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体现学生的主作用,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促动学生主动发展”的教学思想,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通过班会、各项活动对学生进行爱祖国、爱集体、爱学习等的思想教育,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三、“勤”要求 对待工作要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能够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不停地探究、思索,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不辞辛劳,爱岗敬业。 四、“绩”的要求 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对人真诚、热爱学生、人际关系和谐融洽,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处处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五、“廉”的要求 能做到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坚决杜绝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商品;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擅自收费、补课;接受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休闲娱乐活动等违反师德的以教谋私的行为,洁身自好,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教师是学生的领路人和学习的榜样,帮助学生获得进步是教师热衷于钻研、永不停止的课题。本着一颗甘于奉献、尽职尽责之心,我们才会更好地完成立德树人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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