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实干重实绩,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在招商引资、项目促建、信访维稳、城市管理、疫情防控等一线,大力选拔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干部,表现突出的可“火线提拔”。用好职级晋升政策,对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晋升职级,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缩短晋升年限,单位无职数空缺的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统筹职数。 突出考人考事结合,精准差异考核评价。推行分类考核、逆向考核、捆绑考核,能量化的考核指标数据,不能量化的考核排名。坚持量化考核制度,对考核排名前三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排名后三的通报批评。实施急难险重工作“揭榜挂帅”制,开展专项考核,对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为一、二等次先进的单位,领导干部评优比例提高到30%,公务员优秀指标分别追加2名、1名。 突出激励保护并重,消除干部后顾之忧。坚持“区分开原则”,对履职担当,特别是改革创新方面的无心之失实行“一事一核”,经认定符合容错的,免于或从轻减轻处理。对处分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在年度考核、评先奖优、选拔任用、晋升职级时不作负面评价,一视同仁对待。对信访举报明显不符合事实、内容线索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不进行函询;对信访举报失实的,公开为干部澄清正名,坚决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敢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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