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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无论时代如何变化,群众路线这个党的传家宝不能丢。“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质就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11月13日人民日报) 1963年毛泽东主席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提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再次凸显了“枫桥经验”的重要性。 “枫桥经验”的内涵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后来经过不断的深化发展,形成“党政动手,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枫桥经验”的灵魂和精髓就是“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这与党的宗旨相呼应,尤其是当下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伴随着各类矛盾,在化解矛盾时,各级干部更需要“枫桥经验”的指导。 用“枫桥经验”指导工作,不单单是借鉴某种经验,不是“拿来主义”,而是一种新的理念的升华,“枫桥经验”是可以灵活运用的,是可以创新思维的。因此,干部在工作中要用好用活“枫桥经验”,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评议。“枫桥经验”需要赋予其时代内涵,与时俱进;需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它,运用它,使之为“群众路线”注入新的活力。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日益成为社会共识。当各级干部能够把“枫桥经验”灵活运用到当前各项服务群众的工作当中,在各地平安建设中发挥其重要作用,社会一定会更和谐,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一定会更高!(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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