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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面积超标,力求公众知晓 郑州市大河路办事处54名员工,却占用了5层约3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办公,远超国家规定。更奇怪的是,这栋政府办公大楼是自建还是租赁?记者多次询问该办事处,却无人答复。(11月7日 大河报) 党的八项规定执行以来,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使作风建设从党内到党外、从公共领域到私人生活、从治标到治本、从政治到文化,形成了燎原之势。良好风气正在成为习惯和新常态、成为生活方式、成为风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能够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革命,也能够进行伟大的自我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针对现实存在的各种办公楼腐败问题,中央不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严格的制度标准,而且明确了相应的治理措施。2013年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要求“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强调要“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也同样明确要求,“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依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2014年最新制定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54人占用3000平米办公楼”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至少超标200%以上。 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八项规定,容不得办公面积超标的问题存在,面对上述“54人3000平米办公楼”现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在八项规定出台后、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特别是时至今日“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坚决地予以查处,更加严肃地做出处理,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彻查相关事实真相,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营造风清气正的大好环境。
作者:文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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