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应是群众办事快捷通道 截至2018年6月1日,全国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共22206家(含中国政府网)。其中,国务院部门及其内设、垂直管理机构政府网站1839家,省级政府门户网站32家,省级政府部门网站2265家,市级政府门户网站518家,市级政府部门网站13614家,县级政府门户网站2754家,县级以下政府网站1183家。(11月8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网络技术近几年井喷式的发展,网络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正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政府办官方网站,正是为了开展电子政务,加强与社会公众的线上互动交流。然而,网站不及时更新,不与网民及时互动,不仅影响了公众对政务信息的了解和获取,更影响相关事务的办理。 “在线服务”变成面子活,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部分地区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保障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基层政府网站工作人员变动快,力量不足;对政府网站监测管理手段还不多。这些客观原因确实存在,也的确对基层政府网站的运营造成了影响。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懒政”心理在作怪。 建好网站要先拨正“观念”。习总书记曾强调,“新形势下服务好群众就要注重网络‘战场’”。但有些地方开设政府网站,只是为了“装点门面”,应付上级检查,对于网站将来如何运营,压根就没当回事。“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必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督查检查,纠正个别地方政府和官员的错误理念。 畅通自下而上的监督通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多次下发文件,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然而,长期以来,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等现象长期存在。为何好政策不能及时落地?就因为“倾听群众呼声”做得还不够。应该尽可能提高“群众评议”在部门和个人考核机制中的权重,进而倒逼基层政府加强信息公开和网站的规范化建设,让老百姓有切实的获得感。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违反条例规定的,轻者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政府和领导干部切莫把政府网站当成可有可无的“面子工程”。(米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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