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11月1日起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草案调整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修订草案还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 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强调:“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中国人的心灵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中,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希望大家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家庭美德承载着国家发展。广大公务员承担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历史重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要想在天下弘扬光明正大品德,先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要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先要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要想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先要修养自身的品性。可见,要想让天下人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这个国家必须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要想让这个国家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这个国家的每个家庭必须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要想让这个家庭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这个家庭的成员必须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可见,广大公务员要大力弘扬和践行家庭美德。 家庭美德承载着社会和谐。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家庭要和谐就要弘扬家庭美德,让家庭美德成为每一个人都有内化于心、外现于行的核心价值观。广大公务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更要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引导家庭成员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带动良好的社会风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社会的和谐稳定。 家庭美德承载着民族进步。家庭美德是一种核心价值观。如果一个民族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就无法前进。这样的情形,在我国历史上,在当今世界上,都屡见不鲜。一个人需要美德,一个家庭需要美德,一个民族需要美德。广大公务员是人民公仆,必须更加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为中华民族的永续进步注入活力。 “违反家庭美德”写入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时代发展的必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小家”紧系“大家”,“大家”影响“小家”。时代在变,生活格局在变,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却不能改变。广大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更要大力弘扬家庭美德,让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作者:终南隐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