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要把握好三对关系
乡村振兴要突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核心是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物质精神文明的长足进步。在推动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政府一定要把好利益关,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一是要抓好投入和产出的利益关系。经济发展是一个区域进步的基石,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一定要突出核心产业的发展,结合区域特色,探索出适合当地发展的特色产业。政府在引导农民发展产业时,一定要学会企业发展的眼光,计算投入产出的比列,算好利润率。特别是在产业发展的前中期,更要精打细算、认真研究,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中,笔者认为最好的方式的招商引资,政府搭建好平台,做好基础服务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若一味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可能会造成部分资源浪费,经济发展的核心地位无法突出。
二是要抓好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乡村振兴发展产业,决不能以破坏环境,损害生态质量为前提,搞破坏式发展、突击式发展。要提前谋划,综合评估当地生态环境承载力,在承载范围内,发展农村产业。特别要关注生态环境的联动性,以免出现在上游大规模养殖,污染下游水源等问题。
三是要抓好物质与精神的联动关系。乡村振兴战略是一次农村的大变革,更是当下三农工作的指导方针。全面推行乡村振兴战略,意味着农村面貌的大改变。这种改变既是房屋、道路、村貌等物质上的改变,更应该是道德、开放、和谐的“大跃进”。就像扶贫工作一样,既要物质文明,更要精神文明。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教育、引导群众适应变革,引领变革,形成社会主义农村新文明、新风尚,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不仅要农民富,更要农民强。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传递到农村,传递到每一个农民的内心,才能实现农民强、农村强、中国强。
作者:李重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