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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问责这把“利剑” 近年来,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已经形成共识和相应的制度规范,帮助党员干部拧紧了责任“发条”。但一些地方过分依赖以问责督促落实,以至于有些追责不切实际、不论具体是非。界定责任范围,理清权责归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确保各项决策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11月6日 人民日报) 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起,就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在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坚定立场的同时,又进一步夯实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基石。问责犹如一把“利剑”,用好它才能够真正实现以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用好问责这把“利剑”要把握好问责指向。要使问责精准聚焦,关键就要突出重点,瞄准“靶子”,有的放矢。这就要求我们在问责的过程中,既要盯紧问责主体,又要盯紧“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盯住重点环节,环环相扣,层层传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才能够用问责把压力传下去,把责任压下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用好问责这把“利剑”要把握好问责原则。问责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终是为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凝聚党的战斗力。因此,我们要牢牢把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约束,力争不犯或少犯错误,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达到强化问责、严明纪律的目的。 用好问责这把“利剑”要把握好问责制度。要进一步织密织牢问责的制度笼子,既要做到规范严谨,对现有问责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制定实施办法、细则和配套措施,同时也要做到有效管用,把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制度化、程序化,使问责问到具体事项和具体人上,以完善的制度做保障,才能更快提高问责的效率。(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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