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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公务员法也逐渐出现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改完善。那么,公务员法修订有那几大看点呢? 彰显中国特色。修订草案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为公务员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要求体现到公务员法的修改过程和具体规定中。这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 职务与职级并行。修订草案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要求,立足试点改革成果,公务员在厅局级以下拟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了设置原则,明确了领导职务、职级层次的划分,明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职务与职级并行,将有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从严管理干部。修订草案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从严管理干部能有效堵住公务员监督和管理存在漏洞的,以此来激发他们干事的热情,确保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充满活力。 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修订草案充实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有关规定。在奖励原则、奖励情形、津贴补贴、加班补助等规定中都调整增加了有关表述。按照公务员养老、医疗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修订草案对涉及公务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更好的激励保障机制,将更好激发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为公务员提供法律保障。我们要坚持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经验新成果,以宪法和党章为依据,推动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成熟定型,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更为有力有效的法律保障。 作者:终南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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