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20多年前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指出,“共产党人要承担起廉政建设的历史使命,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过好‘两关’。第一关是自我关。”“第二关是‘人情关’。”“以上这两关,不是要不要过,而是非过不可。”今天读来,仍耐人寻味,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11月4日《江西日报》) “违法乱纪”、“贪污受贿”问题由来已久,早在20多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任福建省宁德地区地委书记时,针对当地出现的“违法乱纪”、“贪污受贿”等作风问题时,便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指出:“廉政建设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如果我们不能承担起这种历史使命,我们就会失去民心,就会被敌人找到进攻的缺口;反腐败,讲廉政——我们别无选择”。由此可见,廉政建设对一个国家长治久安之重要。 廉政就是一座桥,是接连民心与党国的桥梁,容不得半点偷工减料。而廉政建设的要点就在于如何过好“自我关”和“人情关”,这两关不是要不要过的问题,而是非过不可的问题! 首先,要想当好一名党员干部,政治上的修养是最基本的素质。只有拥有过硬的政治修养,做到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强化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三观”,真正做到“己身正”,才能从内心深处自发的提高党性修养,练就“百毒不侵”之身,做到廉洁自律,过好“自我关”。 当然,过好“自我关”还不能筑牢廉政之桥,必须过好“人情关”这一座充满挑战与“脸面”的关卡,方能彻底筑牢廉政之桥。每一个人并非独立的个体,都有其社会关系,如亲人、朋友、同学。这种相互联系的人际关系在党员干部身上也不例外,但是因为党员干部手中掌着人民给的权利和寄托的信任,在用权上必须做到“如履薄冰”,慎之又慎。部分党员干部为了所谓的“义气”,滥用职权给亲朋好友开“绿色通道”;而一些党员干部因“人情往来”,自身的思想逐渐发生变化,随之培养起了贪念的欲望,发生权钱交易,最终锒铛入狱……这就是未过好“人情关”的严重后果。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过好“人情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坚守原则、遵纪守法,心存公平公正,不超越党性、原则的底线,在涉及法规制度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绝不拿人情做交易,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被“人情”捆住手脚、蒙住良知。于此同时,党员干部还需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划清公与私、礼与贿、人情与原则的界限,做到不欠“人情债”,对那些披着“人情往来”外衣的围猎行为,坚决抵制,不让其找到突破口,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余抒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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