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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搜狐] 扫黑除恶共建法治文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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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5 11: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坐看云起 于 2018-11-5 11:05 编辑

  这是一场关系人心向背、治乱兴衰的伟大斗争;这是压实责任、破解问题、回应期待的关键一招。随着中央第8督导组29日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标志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第一轮督导全面收官。第一轮10个中央督导组进驻期间,10个省市就打掉涉黑组织96个,查扣涉案资产50余亿元,有1386人投案自首,推动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起,党纪政务处分572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人民网11月1日
  扫黑除恶的行动是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口基数比较大,国土面积居于世界前位,在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焦点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十九大”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法治框架内进行,遵从依法治国的轨迹,这就意味着各有关单位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美丽中国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突出特征,谋求美丽的环境和幸福的物质生活、丰富的精神生活、凝聚共识的政治生活和健康向上的社会生活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消除与美丽中国建设相背离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推动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美好和谐。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开门红,取得明显成效,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文\虔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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