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严守自律红线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旨在让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能明白,政治上要讲忠诚、组织上要讲服从、行动上要讲纪律,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不允许存在漠视纪律规矩、没了组织观念的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列举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七个有之”的问题时明确指出:“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揆诸现实,有些领导干部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存在信口定规矩、随变改规矩、动辄废规矩的现象,不仅自己漠视规矩,还批评守规矩之人迂腐木讷,不会想办法,不会办事。甚至在一些地方,那些不守规矩不依法办事的干部顶着“胆子大、能力强、有魄力”的光环,受领导赏识、被提拔重用。对于破坏规矩者,如果听之任之甚至是变相鼓励,就很容易出现破窗效应,让规矩成为高阁之物、一纸空文。有的地方和部门风气不正、组织涣散,也是因为不讲规矩,不按党章等规章制度办事,反而津津乐道搞“小圈子”,盛行各种各样的潜规则,以致积弊日深、积重难返。 古语云:“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群众看干部,既要求党员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也要负起防止歪风恶习带坏群众的责任。党员干部作为党的“形象代言人”,遵守纪律和规矩没有捷径可走、小路可抄,关键是要牢牢记住党员身份,常怀律己之心,常思纪律威严,常筑纪律意识,凡事做到思纪而行、量纪而为,在思想上与党同心同德,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不打半点折扣,才能真正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进退有度不犯规的境界。倘若只把“守纪律、讲规矩”当做口号、流于形式,就难免说一套、做一套,出现台上台下“两个样”、所言所行“两张皮”的现象。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在选人用人上突出政治标准,就要全面落实党的干部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真正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从关键要素看,需要把握好四个方面:坚持党管干部,紧扣“谁来选人”的政治原则,为实现党的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提供组织保证;坚持用人标准,树好“选什么人”的政治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德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事业至上,体现“为什么选人”的政治取向,在事业发展与干部成长这两个因素的把握上,始终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公道正派,秉持“怎样选人”的政治理念,公道公平评价干部,出以公心举荐干部。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政治定力,严守党规党纪,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对得起手中的权力,无愧于肩上的责任,履行好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光荣使命。(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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