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善、监督缺位,补助资金往往会成为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眼中的“肥肉”。浙江省临安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原站长张德明,就对补助资金伸出了黑手,却不料竹篮打水一场空。(11月3日,新华网) 这是一名普通的基层公职人员,但是,却“大权独揽”,对所有经办项目“雁过拔毛”,其违法犯罪过程与大多数贪腐份子无异,都是从优秀的党员干部逐步堕落,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影响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随着索贿次数的增加,张德明逐渐把这种行为当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正是这种思维,才会对违法犯罪行为浑然不觉,最终滑向深渊而不自知。 干部索贿容不得“理所当然”。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自己的工作是通过努力争取来的,所在的岗位也是组织信任的结果,在其位谋其政,对岗位的职责履行是义务,无折扣落实工作任务才应该是理所当然的。权力不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自己离开岗位后,什么都不是。如果不能够认清这一点,就容易陷入思维误区,最终利用权力索贿变得“理所当然”。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没有责任意识,总觉得手中的权力属于私人财产,把个人利益看得太重,总认为通过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是自己有本事,是组织对自己辛苦努力工作的“回报”,正是这种错误思维,让很多党员领导干部“前腐后继”。 这些在贪腐过程中屡试不爽的领导干部,大多是能人,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过五关斩六将,从干部群体中脱颖而出,本应该更加履职尽责的时候,却渐渐地忘记了初心,把责任抛之脑后,渐渐坠入深渊。就如张德明一样,在周围同事眼里,他“脑子活”“有闯劲”“会做人”。1985年,大学毕业的他被分配到当时的临安县水利局工作。工作第二年,就成了单位的中层副职。1992年,年仅28岁的张德明担任了临安市水利水电局水产科科长。“天之骄子”加青年干部的双重光环照耀下,他的前途看似一片光明。最后却因为家庭陷入经济困难,竟打起公款主意,在一次得手后,慢慢对索贿行为失去知觉,将此举变得理所当然。 干部索贿容不得“理所当然”,应该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 “凭什么”?只有回答清楚了这些问题,才能够始终保持一颗初心,少一些“理所当然”的违纪违法行为。(田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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