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花光父母25万积蓄打赏网络男主播,11岁男孩花光40万卖房款,11岁女孩在主播教唆下打赏近十万……时有发生的未成年人“败家”打赏事件,经常刺痛公众眼球,有识之士纷纷呼吁要对直播打赏进行规范。(人民日报 2020年12月2日)
“打赏”是直播平台盈利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控力和辨别力较差,动辄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高额“打赏”,大多是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虽然家长的疏于监护具有一定责任,但也折射出直播平台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对于未成年人“打赏”采取的相应措施存在诸多漏洞。
要彻底封禁未成年人打赏,就需督促平台主动承担管理责任,改变商业模式,摆脱依赖未成年人打赏的盈利路径。因此,广电总局《通知》要求,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由此可见,这就是针对直播平台畸形商业模式,所采取的必要监管措施,将对平台起到逼迫效果。
封禁未成年人打赏,家长也要以身作则,承担起必要的监护责任。比如看好家长身份账号信息,防止防止私下使用,尽量不在孩子面前长时间刷直播、打游戏,积极配合学校、监管部门约束孩子的上网行为,控制每天的上网时长等。如此,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效,遏制未成年人打赏现象。(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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