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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用生命诠释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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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21: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通市检察院23日消息,不幸因公殉职的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刘涛同志,被省检察院追授为全省杰出检察官。(1125日,腾讯新闻网)
刘涛同志生前系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因连续工作积劳成疾,在参加检察业务竞赛大比武活动时突发心源性猝死,于20201013日不幸因公殉职,年仅36岁。
刘涛同志生于19842月,2009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8月参加工作,先后从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监督管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124月作为江苏检察机关第二批援疆干部挂职新疆伊宁县检察院检察长助理。
从事检察工作十年间,刘涛同志始终坚持崇高的理想信念,对党满怀忠诚,对工作勤勉敬业,对同事诚挚宽厚,为人朴实廉洁,用实际行动和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践行了一名检察官对党和人民的诤诤誓言。他先后被评为如皋市优秀共产党员、南通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南通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工作先进个人。
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向刘涛同志学习勇挑重任、忠诚履职,爱岗敬业,在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监督管理、公益诉讼检察等岗位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对待工作精益求精,办理案件一丝不苟,遇到困难案件也是迎难而上,时刻牢记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自觉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求极致”精神把“四大检察”做优、做强、做实、做好,以实际行动谱写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作者: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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