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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天津瞰海轩小区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后,赵先生发现网上流传着一份来自非正常渠道的调查报告记录了其和家人详细家庭住址、手机号等信息。赵先生称其接到很多来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不断受到骚扰和语言攻击。(11月21日 《中国青年报》) 伴随着入冬的寒流,疫情也开始在一些局部地区躁动起来。天津和上海都疑似出了新冠肺炎患者或密接者的个人隐私性信息的外泄,个人资料在公共平台大量传播。除了新冠病毒给他们带来的不安和恐惧,个人信息的泄露更是让他们备受困扰、苦不堪言。 天津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天津市疾控部门的疫情通报中并不包含这些信息,“有的患者担心会把个人的生活暴露在公众面前,我们会第一时间保证,肯定是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 但最终,有关方面基于疫情防控而收集的个人信息还是被泄露了出去,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令人倍感遗憾的情况。我们的社会必须高度尊重个人隐私。抗疫对我们的一些个人信息有刚性需求,这点大家都理解,也给予了配合,但这些个人信息只能用于抗疫本身,决不能被扩大使用,更不能被曝光到互联网上。 个人信息外泄事件的不断发生,反映出我们社会对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视总的来说还很不够,很多人缺少尊重他人隐私的意识和观念,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得不够坚决。相关监管部门应注意到在疫情防控状态下,现实操作中可能导致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够重视,进而带来对个人权利的侵犯,未雨绸缪,提前给地方执行防控举措划出红线。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 疫情防控阶段,不论是相关部门还是个人都需要掌握好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平衡,避免侵犯他人隐私。越是疫情防控这种特殊时期,越要更应严厉打击泄露个人隐私行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当地疫情防控的相关部门也应该配合公安部门,查清信息泄露源头,谁要具体对此负责,问题究竟出现在哪个环节,不能让这次的信息泄露成为一笔糊涂账。否则,类似的泄露还可能发生。 除了给予有关部门和人员必要的按规处罚外,还要针对性地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信息保护的能力。这同样是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重要一环。为此,一个原则必须坚守:不能为了防控疫情,就牺牲民众的个人信息安全。 个人隐私权是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社会的标配。互联网给了每个人话筒和发言权,大数据又让我们的行踪处于实际被监控中,我们每个人等于是生活在广场上,所有人的隐私权都变得非常脆弱。这个时候更要强调个人隐私权,对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必须严厉追究,依法打击。要像追踪病毒传染链一样认真地追查这些个人隐私的外泄过程,把对此负有责任的人找出来,给予严肃的处分。这方面做得越坚决,当抗疫必须收集部分个人信息时,人们的配合才会越放心主动。 作者:庞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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