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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用人、谁评价。”为了让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扎根泉州,福建省泉州市在政策引导、人才评价导向上做足文章,于2017年启动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积极探索把选人用才权交到用人主体手里,授权恒安、兴业银行、深圳航空公司等116家行业龙头企业、国有企业、股份制银行试点,按照“凭能力、凭实绩、凭贡献”原则,对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自主制定本企业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并按规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中国组织人事报,2020年11月23日)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各地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把该放的权放到位,为企业发展和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最需要的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中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以市场主体活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推行灵活的人才政策。推行公司自主评价制度,实施更精准、更灵活的人才政策,使引才、用才、留才方面更具有吸引力。公司拥有自主认定人才的权限后,一方面能够有效打破原有的学历、论文、薪资等方面的限制,满足企业在关键岗位对年轻技术型人才的需求,有利于促进更多专利成果转化、落地;另一方面,对于人才干部的自身未来职业发展来说前景更广。实施灵活的人才政策,让企业和个人享受灵活人才政策红利,实现互利双赢。 尊重人才成长规律。人才要以用为本。各地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运用市场机制,推进人才工作市场化、社会化,走出一条依靠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支持人才、评价人才、服务人才的新路子。特别是突出实绩贡献评价人才,打破“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评价壁垒。用人主体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关键。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从激发用人主体活力入手,在选人用才上,大胆放权,实行谁用人谁评价,是不是人才,让企业说了算。(王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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