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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昭通市牢固树立“政治首关”理念,制定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前置性审查办法,把政治审查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前置程序,做到先审查后任用,坚决挡住政治不合格干部。(中国组织人事报,11月24日) 明确重点对象、前置政治审查。干部选拔事关重大,必须要通过明确党政正职岗位、综合岗位、双重管理岗位、各级党委(党组)提名推荐和调研掌握的优秀干部、领导班子换届初步人选等几类重点对象,在抓共性与个性上搞好有机结合,既要审查干部是否真正把主动融入和服务地区经济发展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又要审查干部在执行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时是否100%执行到位,在执行时究竟有没有搞变通、打折扣、“一言堂”等情况,通过有效审查把任人唯亲、偷奸耍滑、不敢担当等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真正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 延伸审查范围、确保审查效果。干部成色好不好,不能只从一个或某几个方面来检验,必须构建多维度的审查体系,通过把政治审查嵌入选人用人的全链条,采取党委评价、民主测评、征求意见、核查情况等方式,把好审查第一关。在酝酿动议阶段,要特别有针对性的弄清楚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建议、认真查实个人有关情况。在推荐考察阶段,要认真听取所有参加谈话调研的干部意见建议和政治评价,把政治评价作为谈话调研的必备内容,对人选进行全方面的政治了解,通过把审查范围进行有效延伸来确保审查效果真实。 明确审查结果、鲜明用人导向。通过日常考核、综合调研、组织评价、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环节的情况,出具干部政治素质方面的结论性意见,分别确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对等次确定为优秀的干部优先作为拟任人选,对等次确定为良好的干部作为跟踪培养的对象,对等次确定为一般的干部进行及时的帮助提醒,对等次确定为较差的干部取消评优评先和人选使用资格,并分情况进行约谈提醒和岗位调整等,通过对审查结果的有效运用,鲜明用人导向。(何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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