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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今年4月,46岁的福州市台江区居民刘静失业了。她四处求职,却因年龄偏大屡屡碰壁。不久前,社区里的公益性岗位帮她解决了难题,她当上了劳动保障协理员,每月收入2900多元。(2020年11月10日,光明日报)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实现现行标准下全部贫困人口脱贫摘帽,是党中央给予广大人民的郑重承诺,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必须如期实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就将消除贫困和实现共同富裕作为重要奋斗目标,将增进人民福祉、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是将脱贫攻坚放在治国理政的高度上,提出了精准扶贫、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等一系列重要的扶贫方略,对于引领各地尽快实现脱贫摘帽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财富之源。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就业对于贫困群众来说更是非常艰巨的挑战。各基层党组织,作为引领地区发展的排头兵和领头雁,对于地区群众的困难和实际情况最为了解,始终站在群众利益,在因地制宜探索适合的就业扶贫措施中发挥着充分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先锋作用。我们看到福州市把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作为落实“六稳”“六保”的重要工作,想尽办法援企稳岗保就业,同时因地制宜创新帮扶举措,在社区和受疫情影响的生产型企业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专门为贫困劳动力就业提供条件,确保他们“饭碗不丢”“收入不减”平稳脱贫。如此,通过就业,当地的贫困群众实现了增收脱贫,也过上了好日子。 时间紧、任务重,加之疫情这道加试题,我们走向全面小康的道路上依然有一些拦路虎和硬骨头。在党的领导下,只有我们所有人都团结起来,都勇于奋斗、不断拼搏,那最终的胜利一定能如期而至。 作者: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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