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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体系的基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自觉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打造职能有限、行政有为、运转高效的政府。 加强政府法规和制度建设。完备的法制是依法行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前提。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坚持立、改、废并重,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填补制度空白、制度盲点;及时修订和废止不合时宜、影响发展、有损公正的制度。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过程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这些年,各级重拳出击、精准发力,纠治“五多”顽疾的呼声很高,整治“四风”痼症的措施也很硬,但“文山会海”依然难以根治,虚假歪风仍然树倒根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落实过程中没有以法治理念去认知、以法治标准去整改、用法治成果去巩固,导致形式主义久治不愈、屡禁不止,甚至迭代变形、反弹回潮。 “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之既行,秩序自正。只有把遵守法规制度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第一原则,立起法治标尺,用好问责利器,自觉从思想上清除不合法治要求的惯性思维、惯例做法、惯常行为,把法治观念融入重大任务、融入岗位实践、融入行为规范,才能让基层破旧立新,让干部轻装上阵,真正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基层依法行动、干部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作者:舒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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