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关键少数,确保法治建设“不走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并指出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各级领导干部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只有抓好领导干部这个抓好关键少数,才能确保法治建设“不走空”。 尊法于信,做“是为公是,非为公非”的“明白人”。尊法,是一种内心理念,也是法治信仰的外在形式。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建设是“总开关”、“压舱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战略性、实践性、真理性、指导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抛开“人治思维”,树立“法治观念,将全面依法治、依法办事根植于头脑中,将各项工作置于法治之下,以上率下,推进基层各项建设制度化、法律化。 明纪于心,做“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的“带头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达50多部,为党员干部从严治党提供了可靠依据和遵循。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怀敬畏之心,思贪欲之害,除非分之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警惕“官本位”、“权利本位”思想的影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时刻提醒自己要慎独慎微,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时刻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约束自己,带头办事找法、解决问题找法、化解矛盾找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职责于行,做“图于未萌,虑于未有”的“担当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履职尽责、尽心尽责、用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当下中国正处在一个巨变的时代,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担当精神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忘我奋斗,更要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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