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部署和各项举措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上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二是落实宪法法律关于民主的相关制度机制,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证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用起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 三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四是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积极回应人民关切。 五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监督,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是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丰富民主实践,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广泛凝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七是要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让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围绕基层党组织构建“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网格服务圈”“平安共享圈”的建立,“让专业人干专业事、让志愿者干自愿事、让老百姓干百姓事”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从人民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让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智慧参考和动力支持。 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以人民的诉求为中心和出发点,把汇聚民智民力、赢得民心民意作为重要着力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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