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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正确政绩观 走好为民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出部署安排。这是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此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坚强党性为根基,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堤坝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事业中的集中体现。有什么样的党性,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通知明确要求,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理念。这启示我们,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从党性修养抓起。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第一目标是为民造福。要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确保政绩观不出偏差,创造的政绩才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校正干事创业的价值坐标 通知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是衡量政绩观正确与否的重要标尺。现实中,一些干部之所以出现政绩观偏差,根子就在于背离了新发展理念,仍然停留在GDP崇拜的老路上。有的热衷上马短平快项目,有的不顾实际搞造景运动,有的寅吃卯粮搞重复建设。这些做法,看似创造了显绩,实则是给发展埋下隐患。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建立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之上。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挥棒,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既要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的好事,真正创造出高质量、可持续的实绩。 以群众路线为根本,校准为民服务的行动方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政绩好不好,最终要由群众说了算。通知明确提出,要坚持开门教育,查摆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治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接受群众评判;坚持民生为大,为群众多办实事,让群众可感可及。这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一切为了人民。基层干部身处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更要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到田间地头走一走,多到农家院落坐一坐,真正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愁什么。要把有限的资源和精力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上,而不是用在造盆景、树形象上。只有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样的政绩才有温度、有分量。 以遵规守纪为底线,织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造福一方,滥用权力则会贻害无穷。通知要求,要坚持与中央巡视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等相结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这警示我们,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办事,在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资源分配等敏感领域,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公开透明。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特别要警惕那些打着为公旗号、实则谋取私利或追求个人光环的行为。只有守住廉洁底线,权力运行才能不偏向、不走样,创造的政绩才能干干净净、清清白白。 “十五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实现美好愿景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让我们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来一次思想上的大扫除、行动上的大检修,真正把心思用在推动发展上,把功夫下在为民造福上,以实干实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作者单位:宝山区顾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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