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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主席曾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出席全球妇女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强调了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性。农村妇女作为妇女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保护至关重要,这不仅关乎农村妇女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守护妇女安全,是保障农村妇女成长的首要防线。家暴阴影、侵权行为是制约农村妇女发展的“拦路虎”,部分农村地区因观念滞后、维权渠道不畅,让农村妇女在遭遇侵害时往往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要构建“法律+社区+家庭”的多重防护网,一方面加强反家暴法在农村地区的宣传普及,让法律知识走进农家院落,明确侵害妇女权益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建立农村妇女维权快速响应机制,依托村委会、妇联组织设立维权站点,及时为遭遇家暴或侵权的农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庇护救助等服务。同时,通过村民公约倡导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破除封建落后思想,从根源上减少侵害行为。当农村妇女能在安全无忧的环境中生活,才能卸下心理负担,勇敢追求教育提升、职业发展,真正踏上成长进阶之路。 加强教育支持,是提升农村妇女素质的重要基石。习近平主席指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我国妇女伟大作用。而教育是提升农村妇女素质和能力的关键。当前,仍有部分农村地区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导致一些农村女孩受教育机会受限。我们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尤其是要确保农村女童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降低辍学率。同时,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农村妇女提供更多学习实用技术和知识的机会,如开展种植、养殖等方面的技能培训,让她们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增强自身的发展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经济活动中实现自身价值。 保障经济权益,是增强农村妇女地位的关键所在。在农村,部分妇女在土地承包、财产分配等方面的权益仍得不到充分保障。我们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妇女经济权益的保护。明确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确保她们的土地权益不因婚姻状况的改变而受到侵害。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农村妇女参与农村经济发展,为她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和扶持政策,如提供创业培训等支持,让她们能够在经济上实现独立,从而提高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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