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是党的肌体最基本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有助于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信念、担当作为、严守纪律,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办法》要求,勿使初心褪色蒙尘。《办法》针对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党性意识淡薄等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初心易得,守之维艰。初心不会自然保质保鲜,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也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自然保持,党性修养更不是随着党龄增长而自然提高。深入学习贯彻《办法》,将有效推动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广大党员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日日常滋润中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要经常对照《办法》和党章党规党纪,在时时勤拂扫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在常学常新、常思常悟中,广大党员才能初心不改,时刻不忘“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永葆政治底色的鲜亮。 践行《办法》规定,勿使事业踯躅不前。我们正走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为中心任务的新时代新征程上,但是“伟大梦想不是等得来、喊得来的,而是拼出来、干出来的”。《办法》特别针对工作消极懈怠、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形划定了红线,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面对新的历史任务,广大党员要以《办法》砥砺反省,机遇当前不踌躇、不观望,困难当前不退缩、不推诿,风险当前不躲闪、不畏惧,永葆“闯”的精神,心怀“国之大者”,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做善为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奋斗姿态投身到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中去。 严守《办法》约束,勿使言行偭规错矩。古人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办法》对组织观念、纪律意识不强的党员行为划出明确界限,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广大党员要将学习《办法》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严明纪律底线、明确衡量标尺,为准确领会《办法》精神打下基础。“心不可乱,则利至而必知,害至而必察。”党员的纪律严明除了外部约束,更要靠自觉自律。广大党员在对照《办法》规定、绷紧纪律之弦的同时,还要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让外在的规范成为内在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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