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共筑民生新高度 民生,乃国之根本,民之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进行了重要部署,为解决一系列民生堵点难题提供了有力指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繁荣发展。 一、公平:筑牢民生政策的价值根基 社会保障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器”与民生保障的“安全网”。在人口流动加速、就业形态多元化的当下,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因劳动关系灵活、就业地点分散,长期面临参保率低、保障待遇不足等问题。《意见》将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放在首位,直击痛点,以破除制度性障碍为核心,提出三大突破性举措,如取消社保参保户籍限制、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标准,填补了制度空白,确保每个公民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享有平等的权利,让发展成果 “人人可及”,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二、均衡:推动社会资源的精准适配 当前,我国城乡、区域之间在公共服务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资源分配不均仍是制约我国民生建设的关键瓶颈。《意见》提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人才调配城乡一体化,支持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提供形式灵活的基本公共服务等,实现资源与需求的精准匹配,加快破解民生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这些民生政策通过“补短板、强弱项”,优化了资源配置格局,如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资源的倾斜投入、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向薄弱地区延伸,让资源流动更趋合理,缩小城乡、区域间的发展差距,实现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与良性循环。 三、普惠:提升民生服务的可及品质 从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到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再到大力发展 “一老一小” 普惠服务,普惠性是民生政策的最终落脚点,旨在让基础民生服务覆盖更广人群、更贴近生活,让优质资源更加普遍惠及各类群体。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到特殊群体兜底保障,从社区便民设施完善到数字化服务普及,民生政策以 “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 为原则,不断扩大服务供给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如打造 “15 分钟便民生活圈”、推广 “一站式” 政务服务,让民众在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方方面面感受到政策的关怀,切实提升获得感与幸福感。 改善民生,重在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摆在突出位置,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让百姓真正受益。我们要以《意见》为指引,持续不断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共筑民生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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