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在民生保障方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4方面10条政策举措。 新时代以来,我国民生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如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教育普及程度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延长等。然而,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民生工作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民生工作需要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推进。文件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提出公平、均衡、普惠、可及四大原则,旨在通过制度性安排,推动民生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新征程民生建设提供根本遵循。 文件围绕兜底线、促均衡、重普惠、强保障四个方面增进民生福祉。兜底线要求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与实地摸排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促均衡要求全方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效,细化服务标准,优化供给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推动数字融合。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 重普惠要求大力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完善普惠养老、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对基本服务收费加强引导;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多渠道增加公建托位供给,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和家庭托育点,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发展托育服务,用10年左右时间,推动有条件的大城市逐步实现嵌入式等普惠托育覆盖80%以上社区。发展群众家门口的社区服务:以社区为主场景主阵地,加强各类便民服务资源统筹整合,推进服务设施复合利用,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支持养老、托育、家政、助餐、助残等普惠社会服务进社区,允许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经营主体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 强保障要求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功能。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健全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转移接续机制,稳妥有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比例。加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衔接,精准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政策,增强低收入人口抗风险能力。提升社会救助精准性和可持续性,完善救助体系,强化部门联动与数据共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文件要求在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多办实事。希望能够统筹协调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反映强烈、迫在眉睫的民生痛点问题和长期积累、复杂难解的民生堵点问题,推动民生福祉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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