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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行为,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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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 14: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出: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犹如基石般重要。国家发改委明确指出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为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执法体系提供了明确指引。从宏观的法治框架到微观的公民个体权益保障,这一规定的影响深远而广泛,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其内涵与价值。

一、规定出台的时代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跨区域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一些复杂的经济案件呈现出地域跨度大、涉及利益主体多元等特点。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执法部门为了追求办案效率或受到其他不当因素的干扰,出现了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随意实行异地管辖的现象。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执法秩序,还可能导致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因此,国家发改委出台这一规定,正是为了及时纠正这些乱象,为执法行为划定清晰的边界。
二、规定出台的理论基础(一)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
法律明确规定了各执法部门的管辖权范围,这是基于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合理的制度设计,旨在确保执法活动的有序进行和公正裁决。违法的异地执法或异地管辖行为违背了法定的执法程序和管辖原则,使得法律在实践中沦为一纸空文,公众对法律的信仰也会因此受到动摇。
(二)权力制衡理论的体现
执法权力作为公权力的一种,必须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违法的异地执法或异地管辖行为可能导致权力的滥用,因为这种行为往往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当执法权力脱离了法定的轨道,就容易滋生腐败和不公。通过明确禁止此类行为,是在确保执法权力在合法、合理的框架内运行,防止权力被滥用而损害公民和社会的利益。
三、规定出台的实践价值(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对于公民和企业而言,稳定、可预期的执法环境是其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的基础。违法的异地执法可能使当事人在不熟悉的执法环境中面临权利救济的困境,其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障。而明确禁止此类行为,能够让当事人避免遭受不公正的对待,增强公众对执法活动的信任和认可。
(二)促进区域间协调发展
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规范执法行为有助于避免地区间的不合理竞争和利益冲突。各地区应在法治的统一框架下,通过合法、有序的执法活动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而不是通过违法的异地执法手段来保护本地利益,阻碍区域间的资源合理流动和协同发展。
国家发改委 “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 的规定是维护法治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以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中,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规定的重要价值,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让法治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推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迈向新的高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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