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党的理论武装需要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理论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提升理论学习质量和成效。 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夯实理论基础。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首先要健全学习教育机制。一方面,要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将党的创新理论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教学内容,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理论教育。 建立实践锻炼机制,推动理论转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仅要注重理论学习,更要注重实践锻炼。只有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党的创新理论的指导作用。建立实践锻炼机制,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实践中检验和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基层调研、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等活动,了解群众的需求和诉求,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实践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强化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学习成效。健全长效机制,还需要强化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是检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可以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学习成效。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考核内容既包括理论学习的情况,如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笔记等,也包括实践运用的情况,如工作业绩、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标准要量化、细化,具有可操作性。考核方法要多样化,综合运用自我评价、组织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我们要通过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建立实践锻炼机制、强化考核评价机制等措施,不断提高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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