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的党员,被称为流动党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党员成为人才流动的重要成员,从而成为流动党员。为了与时俱进地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必须要切实解决少数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活动难组织、作用难发挥”等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积极寻访流动党员。多种形式寻访流动党员,例如利用电台、报纸等多种渠道滚动发布寻访公告,在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多部门联动组建寻访小组深入辖区非公企业、农贸市场等地实地寻访等。对于寻访找到的流动党员,开辟专区进行流动党员登记,切实摸清流动党员底数,让流动党员找到“家”。 二是积极完善服务内容。设立流动党员服务专线,经常性沟通交流,收集流动党员各类困难诉求;联合人社等相关部门举办流动党员招聘会,为流动党员提供更多的求职应聘机会;与教育部门共同发力,为流动党员子女上学提供帮助;与工会、司法等部门联动,为流动党员提供劳动纠纷调解、司法援助等服务;依托当地的产业优势和教学资源,开展流动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三是积极发挥先锋力量。根据流动党员的个人特长和职业特点,让流动党员成为基层组织的民情收集员、政策宣讲员、矛盾调解员,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为基层组织治理贡献个人力量;讲好流动党员的红色故事,收集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事迹,广泛宣传,提振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信心;加强流动党员的传帮带,不仅共同深入党史学习教育,也在工作中实现资源互助,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纽带和星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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